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株式会社Vision
Consulting(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以下方针(以下简称“本方针”),对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实施严格妥善的保护与管理。本方针遵守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法令及国家规定的指导方针以及其他标准规范,充分采取以此为依据的安全对策。
第1条(个人信息的定义)
本方针中的“个人信息”是指与生存的个人相关的以下信息。
1.姓名、出生日期、其他通过记述等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2.含有个人识别符号的信息
第2条(利用目的)
我公司取得和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所示。
1.咨询顾问业务等我公司各类服务的提案及提供
2.我公司的营业活动以及提升服务品质的活动
3.我公司的招聘录用活动
4.我公司的人事劳务和福利待遇管理
5.我公司主办的问卷调查、点评等的应征、礼品发送
6.应国内外公共机关(含委托单位机构)要求所提供的报告与手续等
7.各类咨询的回答、客诉及商谈的应对
为提升所提供服务的便利性等,我公司可能会将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信息汇总和制作统计数据(以无法特定到具体个人的形式)。
第3条(管理体制)
我们深知妥善处理个人信息是我公司的社会责任,我们会做好本方针的员工周知工作以及建立可以贯彻执行的管理体制。并且努力做好包括本方针在内的管理体制的不断重审及完善。
此外,管理体制的妥当性将通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国际规格“ISO/IEC 27001:2013”的认证加以确认。
第4条(利用后的销毁)
所取得的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原则上我公司会迅速删除或销毁。为防止外部泄漏等危险,删除或销毁工作会通过必要且妥当的方法加以实施。
第5条(共同利用)
我公司将在达成目的所必须的范围以内与我公司的集团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定义遵照“财务报表等的用语、格式及制作方法相关的规则”,包括位于外国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共同利用个人信息。
共同利用的目的与第2条记载的利用目的相同。(但是,对于共同利用的利用目的,可以将“我公司”替换为“我公司集团”,“我公司的各种服务”替换为“我公司集团提供的服务”)。
共同利用中的管理责任人为我公司。
共同利用的个人信息如下所示。
1.基本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性别、出生日期、面部照片(含视频、语音)等)
2.名片信息(可以从含公司名称、部门名称、职位等的名片中读取的信息)、履历书信息(可以从含学历、资格证、职业、工作单位、案例信息的履历书中读取的信息)、人事评价等
3.薪资信息(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等)、个人人工费等
4.应用程式等的利用履历、服务利用内容、咨询内容等
5.其他为达成目的所取得或保有的与员工等相关的个人信息
第6条(向第三方的提供)
除以下情况以外,未经根据个人信息可以特定到的个人(以下简称“本人”)的同意,我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1.法令中有规定时
2.为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所必须,但获取本人同意有困难时
第7条(委托)
我公司会在达成利用目的所需的必要范围以内,将全部或部分取自本人的个人信息委托给业务委托单位(包括位于外国的委托单位)。
此时,我公司会建立相应体制,对业务委托单位的合格性进行充分的审查,规定签订合同时相关的保密事项等,使信息可以得到恰当妥善的管理。
第8条(咨询)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咨询请联系以下窗口。
邮编106-6139
东京都港区六本木6丁目10-1 六本木Hills森大厦39楼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责任人 执行董事